经学校同意,绵阳师范学院党委巡察办现面向本校2023届审计专业应届毕业生公开遴选工作人员1名,按照事业编制外人员管理。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职数
绵阳师范学院党委巡察办巡察科科员1名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三)具备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年龄条件。
1.学历、学位、专业要求:绵阳师范学院2023届审计专业本科毕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
2.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
(四)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过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2.发生过学术不端行为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8.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26日17:00时。
2.报名所需材料:
《绵阳师范学院外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个人简历、学院出具的思想政治现实表现情况和入党积极分子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本科成绩单等原件;身份证、其他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和奖状等原件和复印件。
请应聘者将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23年5月26日17:00时前提交至绵阳师范学院党委巡察办(绵阳师范学院高新校区知行楼525室刘老师,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进行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
党委巡察办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方可参加招聘考试。
(三)招聘考试
1.本次招聘的事业编制外工作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党委巡察办成立由相关人员组成的考察小组,负责组织面试的相关工作,并确定拟聘人选;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待面试结束后,将确定参加体检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将在绵阳师范学院党委巡察办网站(http://dwxcb.mnu.cn/)进行公告。
(四)体检
拟聘用人员自行选择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按规定的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至绵阳师范学院党委巡察办(绵阳师范学院高新校区知行楼525室)。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自愿或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的,根据面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五)公示与聘用
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绵阳师范学院党委巡察办网站(http://dwxcb.mn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录用与劳动合同签订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录用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在办理录用手续阶段,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录用资格或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四、工资待遇
(一)工资标准按职称、学历学位、岗位类别等因素,按照《绵阳师范学院编制外聘用人员工资管理及考核办法》执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二)社会保险按国家及四川省的有关政策执行。
五、纪律监督
应聘者须服从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报考要求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所有录用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招聘条件”中规定的相应证书原件。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六、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电话:15700259957,0816-6207597(刘老师)
纪委监督电话:0816-2200044
绵阳师范学院党委巡察办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