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绵阳师范学院党委巡察办2023年5月招聘事业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经2023年5月29日面试,现将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予以公布。根据招聘名额,现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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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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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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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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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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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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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入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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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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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科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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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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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巡察办巡察科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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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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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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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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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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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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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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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巡察办巡察科科员 |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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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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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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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方式、体检项目、体检标准等相关要求如下:
1.体检人员自行选择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按规定的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体检报告须载明明确的体检结论。
2.体检人员于2023年6月6日前将体检报告提交至绵阳师范学院高新校区知行楼525室。体检人员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自动弃权。
3.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联系电话:15700259957,0816-6207597(刘老师)
纪委监督电话:0816-2200044
绵阳师范学院党委巡察办
2023年5月29日